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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0年度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4-08 | 作者: | 

各相关研究室: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日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0年度项目指南(第二批)”原文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7633.htm,指南涵盖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包含能源与化工领域、新材料与先进制造领域、电子信息领域在内的七大领域,请各相关研究室认真阅读指南,主动联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合作单位进行申报。

 
  一、年度资助计划
  2020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拟通过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予以支持。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资助期限均为4年,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重点支持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集成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详见相关指南内容。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上一年度获得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
  2.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要求按照《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执行。
  (三)申请注意事项。
  1.本联合基金2020年度项目申请接收截止时间为5月20日16时。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本联合基金采取无纸化申请。
  2.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公平竞争。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重点支持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集成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4个。
  (四)项目申请人具体要求。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信息系统),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技处申请开户。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附注说明选择“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请代码1”应按照本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要求选择,“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领域自主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领域信息”根据项目研究领域选择相应的领域名称,如“生物与农业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根据项目研究方向选择相应的方向名称,如“粮油作物复合种植模式防风蚀生态增效栽培机理”。
  4.申请人应当按照联合基金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所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5月10号之前在线提交申请书并与科技处联系,以便科技处做好后续形审和发函工作。


  联系人:汪丛伟
  联系电话:87057632

科技处
  2020年4月8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_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0年度项目指南(第二批).pdf

2. 附件2_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_2020_年度项目指南(第二批)申请须知.pdf